找回密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89|回复: 10

规则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关于会员参与站务管理和决策的规则:

让更多会员参与论坛事务的商讨是促进论坛发展的重要尝试,我相信更多的沟通能带来更多的理解和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同时只有在有效的规则管理下,所有会员的发言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真实的意愿才能得到表达。接受以下规则的约束,是您获得完全参与论坛事务讨论权利的前提。

论坛的重要事项决策,包含以下程序:

1、提案——由版主作出,整理成文后进入公示程序。(普通会员如果有成熟的想法,也可以起草相关提案交给版主,由其代为提出。但未经论坛批准公示前,不可称其为提案,只可称为提议)

2、公示——相关提案将贴在站务管理区,对所有会员公示。在指定了讨论监督员后,可以进入讨论程序。

3、讨论——所有积分100以上的会员、版主、貴宾,均可以个人身份参与对提案的讨论。讨论由提案发起人主持,由监督员维持秩序。

4、审议——论坛管理层根据讨论收集的意见,对提案作出审议,其结果将会公开宣布。

=======================================================

任何会员参与提案的讨论必须遵守以下规则,违规回复一律删除:

1、只有积分100以上的会员可以回复。(A、积分100以下,说明之前的参与程度很低,如果平时的讨论不参加,那么论坛的决策他当然也不能参加。B、我不想马甲进来群毆。C、积分-1000以下的也是可以参加的,如果您有的话。)

2、只能回复与提案相关的内容。(也就是说,不要劫持主题,别人谈东的话,那么不要拉到西边去。也不要漫无边际的侃大山。请记住您是在参与一项严肃的讨论。)

3、不要在提案讨论贴中对任何人的人品进行质疑,请保证所有回复是对事的而不可以对人,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嘲讽、粗口,以及各种不带脏字的骂人。(具体哪些回复是属于人身攻击或骂人,由监督员判定,监督员可能会取消某些严重违规者的讨论资格,不要在讨论贴内质疑监督员的操作,有意见以后在站务区另外开贴投诉。)

4、任何形式的灌水,包括纯顶;纯支持而不说明理由;纯反对而不说明理由;在一个回复中使用超过3个表情符号;各种没有意义的回复……打醬油或路过飘过。均会被监督员删除。恶意影响其他会员讨论环境的行为,有可能受到扣分处罚。

仔细阅读上述规则说明,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并遵守,从而获得参与站务决策讨论的权利。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02:4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俺提议督导员由你或者卡卡来做,俺的口才和思维严密程度不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9 09:1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版主很用心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20: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案的提出人也算督导员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员每次不同,这次先由我来吧。(监督员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所以不能表示强烈支持某方,很痛苦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案发起人是讨论主持人。与监督员共同维持讨论贴秩序。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02:4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尽量的客观公正有时真的很痛苦,因为俺明明有时有强烈的倾向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zdxz.com.cn/

    我觉得,督导员至少需要两人,此外发起人与督导员责权分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8-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监督员可以降低误判的机会,同时起相互信监督的作用。不过要付出更多的人力成本而已。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如果实施所需要关注到的细节。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8 19: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提高一下参与者的门槛,例如注册一年以上、或是积分再高一些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100分太低
    应该将积分限制设计到至少1000分
    低于1000的新人对于论坛的历史和现状并没有深刻认识  而且多数马甲可以迅速灌水攒积分  1000分对于马甲来说是有很大难度的界限
    对于论坛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是1000分以上的中间力量 他们的意见最具备参考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