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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出来一下,我不想在这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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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weilz1 于 2010-3-25 14:40 编辑

    管理员出来,请把我“3月1-4件,leatherman st300 钳子,威戈ranger clip67 军刀,德国、丹麦手工烟斗”的帖子从回收站还原一下,我好改。或帮我加上“不接受退换”

    我花了一个小时编辑的帖子,就因为少了“是否可退换”一项,就给我删了?
    我是照这个帖子编辑的,如果有问题,请把这个也删了。。http://www.knifriend.com/viewthread.php?tid=204625&extra=page%3D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好好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这么干的,难道少写个句号也得删帖?不止一次了,上次记不清了,因为一个更莫名其妙的原因删帖。不骂人已经是我客气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1-7 11:07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东西呢,我也等着看啊,什么时候恢复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上次是因为 第1件,写成了第一件,把我老长的一个帖子删了。。 我不反映情况的话,下次可能就是句号画得不圆删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ls几位回帖都没有标点符号。。此帖也该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服务员甲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3月1-4件,leatherman st300 钳子,威戈ranger clip67 军刀,德国、丹麦手工烟斗
    发表时间: 2010-3-25 12:21
    原论坛: 【街边茶摊】Non-Knife Stuff For Sale / For Trade
    目标论坛: 【回收站】Ash-Bin

    操作理由: 您好,茶摊转让贴需列出是否支持退换一项。您可以修改之后重发。谢谢。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你PM我你的QQ号,我可以把回收站你的帖子复制给你,我提前短信通知过您,但是看到您在自己的帖子中回帖之后,仍然没有编辑自己的帖子,茶摊中是否退换一项为必须填写的项目,否则容易引起纠纷,云中帆的帖子也不符合规定,由于我们是手动检查,难免有疏漏,非常感谢您的举报,也希望您理解我们的工作,因为本来的规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帖子,不必提醒可以直接删除的,考虑到大家的时间都比较宝贵,才出于善意的提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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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6-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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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不在声高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茶摊的发帖格式是硬性规定,我们在操作之中已经尽量人性化,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帖子我考虑到重新发的话耗费朋友们的时间,代为编辑了,可是又害怕因为编辑大家的帖子,让大家误认为这是不尊重的表现,所以现在我不代为编辑了。
    我们已经尽量发短信提醒,但是由于时间有限,无法面面俱到,无法给每一个违规的朋友提示,我给您发短信的时候您一直在线的,可是您在自己的帖子之中回帖后也并未编辑自己的帖子,我们只有转移到回收站。
    如果您PM我您的QQ,我可以把您帖子的内容私下复制给你。但是不会从回收站转移回来,我没有这个权限,也不会违背原则。
    以后的违规帖子将直接转移到回收站,不作提醒。大家在参与这个版面的同时,有义务了解规则。
    请大家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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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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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如果你PM我你的QQ号,我可以把回收站你的帖子复制给你,我提前短信通知过您,但是看到您在自己的帖子中回帖之后,仍然没有编辑自己的帖子,茶摊中是否退换一项为必须填写的项目,否则容易引起纠纷,云中帆的帖 ...
    服务员乙 发表于 2010-3-25 14:45


    首先,我们不可能24小时盯着自己的帖子和站内信息,您既然这么功夫挑毛病,就应该把所有有毛病的帖都删,不能随机枪毙人。另外不应该发帖半小时内就删,很难看到你的pm及时更改,这样太不尊重别人的劳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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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3-2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ianshen360.cn/

    牛! 出完这帖以后不来茶滩就是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eibor.com.cn/

    这个帖子应该发到管理区,我先给挪到管理区再说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8 18: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3-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您有错在先,稍微客气点不吃亏的。
    管理员版主服务员这些都不拿工资的,相互理解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3-2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阅读一下论坛首页的版面规则:
    任何违规贴,将即刻删除,不作警告和解释,不接受投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欢,就应该实行铁血政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20 19:1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3-25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eibor.com.cn/

    这个,咱这个论坛的性质也决定了,有时候铁血一点是必须的
    而且版主,服务员也是义务服务的,相互理解支持下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rzdsb.cn/

    哟,管理员来了,我成天加班忙自己工作,合着在论坛里还得跟孙子一样随叫随到听各位使唤呢~~我客户也没这么NB跟我说话的,LZ要不你骂一个试试?
    以上各位已经说的够清楚了,我就表达一下自己的情绪,各位体谅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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