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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绕弯子,反对清关达人竞拍首页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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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lbertnaoko 于 2011-3-25 01:36 编辑

大家都是明白人,我直说了,本质上他是一个走D后门的大走私贩子,而且走私的还是国家明令禁止拥有贩卖的东西。

逃税,走私,贩卖违禁品...会被判个几年我不清楚了?这个好像也跟数量和金额有关。数量小兴许没事儿,数量多就悬了。曾经小道来的难辨真伪的消息,那123的谁不也惨惨地挂过。这就好比走私贩子们一点一点给自己挖坑。

私下里有后台,走走私,在tc谁管呀,这网站都做起来了,说实话,我不看好。树大招风,哪天来个啥风啥整的,后台不够硬挂了,结果怎样就很不好说了。

另外,他网站的介绍明显剽窃我那个三级精华。他也没跟我打招呼,也没给我好处。做生意不厚道的说,好歹也送我句谢谢呀。教会你怎么买东西,从哪买东西了,你用来赚钱了,连声谢谢都不送。饮水思源?

我现在超后悔发那个三级精华的,我没事介绍啥买刀的途径啊,都让贩子们学会了,然后走私赚高价。普通刀友倒没有受益多少,因为不会走后门,因为怕违法。

现在倒好,贩子们都要做广告了。真要哪天东窗事发把他们给逮了去坐牢,论坛是不是会被连坐啊?这论坛好好的没招谁惹谁,如果因为一个广告挂了,冤不冤?何况普通刀友找贩子帮帮忙买点东西都是有风险的。

能给清关达人机会参加竞拍,我觉得这本身就是论坛的悲哀。

代购这东西靠不靠谱,要我说,个人去买几件衣服就算了,代购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东西真得去好好想想再决定。

哪天真要把他抓进去了,顾客的个人信息可都在他那里存着,要查下来一个都跑不了,如果他们决定一个都不放过的话。

自古以来,要抓就抓大的。你要是和大走私贩子瓜葛上了....

做广告,就算和论坛没有直接的联系,起码论坛也进入他们的视线了不是?

我往国内寄刀,也报低价不明着写刀的。我知道不能往国内寄管制刀具,所以寄的时候要写工具。反正被海关扣了就退回来呗。

问题是,你们找贩子帮帮忙的时候,想没想清楚事情的性质?你们知不知道其实这种行为是走私?要不知道的话,太傻了就。

我补上这些的原因是,我知道有人可能回帖会提及,走私刀具对不对,这里咱们千万别讨论,卡扎菲忙着发AK47给国民呢。

但是国内对刀法律摆在那里,就算你要去试试它,也得知道后果地去试。不知道后果就去试,太傻了就。

总之,我反对论坛给清关达人参加竞拍的机会。

在论坛首页打广告,对清关达人不好(他要后台不够硬这一出名保不齐就挂了),对论坛也不好(要是清关达人挂大发了,保不齐论坛从此也就挂了)。发大财,在china靠走私靠关系靠后门完全是可以实现的,社会现实。问题是你发大财不关论坛什么事儿,但是论坛得兜着完蛋的风险,决策层在哪呢?这完蛋的风险决策层清楚吗?广告月租不上个四位数五位数RMB,这量化的风险值不值呢?大商场买刀,贵,人家交了税的;找贩子,大路货贩子兴许卖便宜点,稀罕货一样给你翻个倍,不管哪样,可他没交税,进口没交税,贩卖东西没交税,金额大了不挂这种贩子挂谁?何况他们倒的还是违禁品。要是没倒drug的没倒gun的,早就头一号抓你们进去了。

论坛think twice!!!!

关于贩子们的后台硬不硬,就算我们这些反对的退一万步说,你好歹亮亮后台给大家评估一下啊。一把刀,一个途径,一纸证明能算个屁啊,最多能说明走了一次后门成功。要这是靠送礼给低层次的管理者换来的,不算靠谱的。

说有,不敢亮不敢给的,那就是还有点心虚呗。还是说明后台不过关,或者还是知道自己钻了点法律的空子,执法者哪天想整你还是能整的。

贩子们think twice!!!!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4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klmding.cn/

    albert兄:
    请提供一下证据吧。
    如果属实,反对有效。抄袭是触及论坛底线的行为。
    谢谢。

    crab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zc.net.cn/

    我反对任何刀商在论坛首页打广告。这是我的一贯立场。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bertnaoko 于 2011-3-24 23:49 编辑

    不用我提供证据吧?审核他的时候大家都没去他网站瞟一眼?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 感谢albertnaoko的提醒,虽然“轮坐“这样词让我看的胆战心惊,但是我还是认为言过其实了,有albertnaoko这样的负责任感的各位轮版管理,对论坛建设本身就是个保障。轮坐肯定轮不到的。
    2010年之后因为世博跟人民币升值(造成国外市场过火,国内税收流失)的双重影响海关响应国家税务创收号召打击代购行为,如果仅凭包裹报低价逃避海关监管跟征税几乎不可能,偶有成功案例算是运气足够好。我这边一直委托清关公司采用正规的HS海关编码报关方式报关,每件商品全额上缴30%以上关税并开据正规FP。若有客户想证明商品美国原本价值我都连同海关开据的FP一通寄给客户。(注:我说的是海关开据的正规FP,请别枉揣虚假增值税FP)。海关监管部门认定属于管制刀具商品我会递交备案登记,也是请求网开一面但是被拒绝后我这里还是要承担全部损失。款项全额退还给客户。

    以上我想说的是,如果代购即走私的话那么不应该以性状作为标准,无论是衣物,鞋帽,或有无锁定的刀具。应该以是否逃避海关监管为标准。

    另外,小弟作为贩子也是从04年开始经营代购业务当时的网站域名是uqqe.com,请alb不用自责,跟你介绍买刀途径等等无任何关系。小弟没从帖子中学会什么也没赚取高价,事实上最近一年一直再赔钱。说实话帖子什么内容我一点印象没有。

    关于商品说明一开始我就担心alb兄会起异议,所以我在网站介绍商品涉及alb的内容时候,会眉头指明“引自刀友论坛albertnaoko”的说明。这也是遵从网络信息共享规则尊重原始发帖人的考虑。实在是不知道引用帖子内容需要给予发帖人好处,如果有这样的潜规则我愿意弥补。说实话,abl兄甚至可以搞个刀友调查小弟做生意一直以厚道闻名,自己上当受骗无数次没让任何一个客户受一点损失。如果片面认为某某不厚道其实本身就是不厚道。

    还是请管理层费心斟酌下广告申请权吧,如果不行也不要紧,小弟日后可以做个公益**继续申请广告发布权支持论坛。

    感谢ABL感谢论坛~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绕过海关监管偷偷运进来叫走私  如果直接放行或者交税放行的那就不叫了   首先还是感谢ALB的3级精华贴  虽然不是帮到了所有人但是相当一部分人还是从中受益了    我也是受益者之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知道出处,请先争得同意后转载。
    将非商业用途的著作权,擅自用于商业目的,是不可接受的。
    何况,albert兄一直有做声明,对于他的著作权,他保留是否同意转载的权力。
    如有失当,请尽快纠正。
    谢谢。

    crab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翻阅了下没找到是哪个商品描述引用了alb兄的,是不是早先已经下架了的商品?如还有相关内容请alb兄告之具体链接。
    另外,为了减轻论坛的后顾之忧,我想即使发布广告的话我也不链接网站只链接一个没有刀具图片没有刀具描述的淘宝店铺,不知道这算不算个折中的办法。
    烦请alb兄跟crabpang再考虑下~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6 02:4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商品说明一开始我就担心alb兄会起异议,所以我在网站介绍商品涉及alb的内容时候,会眉头指明“引自刀友论坛albertnaoko”的说明。这也是遵从网络信息共享规则尊重原始发帖人的考虑。实在是不知道引用帖子内容需要给予发帖人好处,如果有这样的潜规则我愿意弥补。说实话,abl兄甚至可以搞个刀友调查小弟做生意一直以厚道闻名,自己上当受骗无数次没让任何一个客户受一点损失。如果片面认为某某不厚道其实本身就是不厚道。

    达人既然知道是艾伯特的帖子,而且在同一个论坛,确实是应该需要他的同意才好,至于你说的潜规则,你不会把艾伯特的调侃当真了吧?引用他人帖子,说声谢谢一点不为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16 20:40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gogo 于 2011-3-25 20:40 编辑

    昨天看见这个帖子就想说说,怕得罪人没说!
    今天憋不住
    首先说下走私问题,国内有几只长度超过28CM以上的直刀,是交了关税进来的?试问下A版,你发回国内的刀子,交税了吗?
    再者说赚钱问题,我国外看上了一只刀,500美元,我手上有5000元RMB。想买没渠道。眼巴巴的望着身处国外的刀友把玩,品头论足,YY。无奈我身在TC,钱再多没办法。现在是一个消息对等的时代,不存在谁骗谁,清官手续费明码标价,我觉得未尝不可。
    最后我国外买刀是朋友STONEx手把手教会我的
    我从没和清官达人打过交道,因为他给我的手续费确实比较贵。
    我只是就事论事,我也不希望清官达人参与广告位的招租,因为出事确实会连累论坛。
    清官达人也没必要参加,能找你的都是老刀友,新刀友有几个人能舍得花1500的手续费去买一只刀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12 00:0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达人帮忙多次,借此表示感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23 11:05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A版,你是不知道在家乡玩刀多么的困难啊。弄不好一把千把美金的刀就没了!!!
    可咱能因为这个不玩刀么?不能呀~
    你的分析和建议都是正确的,最初我也不建议清关达人竞标,因为这是刀友论坛,大家对刀的价格太了解了,真正需要她帮助买刀的人很少,所以这样的广告没什么意义。而且对于刀这个事,达人一直就当玩,玩的动力一部分是曾经有过的赚钱时光,而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也喜欢刀。这个我没证据,除了私交,不能证明他偏向哪一面。而且任何一个刀友在面对手中玩具的时候都能真切的感受到背后的危机,没人会期盼这样的危机,但我们却一直爱着刀!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帖子的意义是:A版站在了很高而且又很有必要的高度分析建议了达人竞标的行为不妥,但是,如果A版现在身在家乡久点的话,可能会降低高度呢。。。
    诗人说:有些事犹如肩头的粉尘,你不看它,它没有重量也既不存在。突然有一天,你看到它并感到肩头的重量,你抖掉它,它也将继续飘落。(摘自《饭太热诗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23 11:05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
    感谢A版的很多精华帖,尤其是一些讲述刀匠的。证明了所谓收藏,只是收藏的故事。
    感谢清关达人的帮助,让我能够拥有遥远海外的爱刀!
    感谢刀友论坛,能帮助我成长,能认识那么多好朋友,双性恋(指鲁迅,56等一批人)!
    无论如何,我TM永远是刀友!
    无论如何,清关达人,你丫赶紧把以前邮过刀的地址都删除掉!{:4_115:}
    最后,感谢ZF监管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将继续发扬刀友理智爱刀胜过一切其他行为的精神,继续做可爱的刀友,随时随地会做出社会福利援助的刀友,继续做合法守法的好公民!
    没了!
    (我可真贫!)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任何刀商在首页做广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7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cmkj.cn/

    以我的资历 本来不该说啥的
    但是,我反对做广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翻阅了下没找到是哪个商品描述引用了alb兄的,是不是早先已经下架了的商品?如还有相关内容请alb兄告之具体链接。
    另外,为了减轻论坛的后顾之忧,我想即使发布广告的话我也不链接网站只链接一个没有刀具图片没 ...
    清关达人 发表于 2011-3-25 16:55


    你好。
    我觉得,你应该在和albertnaoko版主就文章著作权的使用方面达成彼此谅解后,再参与竞价会比较好。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觉得,你应该在和albertnaoko版主就文章著作权的使用方面达成彼此谅解后,再参与竞价会比较好。谢谢。
    管理员 发表于 2011-3-27 21:57


    对擅自引用alb帖子内容,未留意其文章转载声明表示十分抱歉。
    为表歉意,小弟遵从alb版意见,放弃且永久放弃广告竞标权利。
    并自愿捐赠刚刚被删除的500元出价款项于论坛会员基金。请管理员PM账号。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8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yyxfm.com.cn/

    清关达人会员,你好。

    我最希望看到的,是双方达成谅解,以双方可以接受的方式和谐相处。
    目前论坛只对著作权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态度,其他事项,并未在我讨论的范围内。而就此事的操作层面,我想现在是可以有多种成熟的方式来处理。
    我本想建议你可以参与第三季度的竞价,但我尊重你的选择。

    不过,我想提醒你的是,论坛的公共技术讨论区,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会员倾注精力所写的文章,是用于技术交流的。实质上是会员给予论坛和其他会员的免费共享。即便是论坛官方,都不能在未尽其本人的同意下,将其文章用于盈利目的。
    如果就此事,我在5月份之前,得不到albertnaoko版主和你之间的沟通结果,那对于你,就不仅仅是放弃广告竞价的问题了。
    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希望你能认真对待,尽快处理。

    最后,论坛会员基金是一个独立于论坛管理体系之外的资金,原则上与论坛事务无关。是否捐赠,完全取决于你对论坛会员和论坛气氛的独立判断。

    多谢你对论坛的关注和支持。
    祝顺利。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我收到了清关达人的短信,我接受他的道歉,我觉得他的道歉很真诚,我也挺感动的。
    我说话直,有时候说话还糙,能得到这样的道歉,我很知足了。
    个人有个人的苦衷,个人有个人的立场,所以我也能理解他。我认为他也理解我的立场和出发点了。所以此事我再也不计较,从此过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9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我收到了清关达人的短信,我接受他的道歉,我觉得他的道歉很真诚,我也挺感动的。
    我说话直,有时候说话还糙,能得到这样的道歉,我很知足了。
    个人有个人的苦衷,个人有个人的立场,所以我也能理解他。我认 ...
    albertnaoko 发表于 2011-3-29 03:48
    +1如此岂不是甚好,沟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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