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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abpang

[原创共享] 【蟹味观点】#1——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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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1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滴头还是T头?其实包头更自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25 00:5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5-21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问题随便想想就行,别研究太深,容易大脑死机。人只是宇宙的小点点,人类属于宇宙,人类想研究透彻宇宙规则,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就好比你体内某一个细胞突然产生了自识,向来研究透人体,甚至想操纵人体,可能 ...
    饭太热 发表于 2012-5-19 00:36


    太君:

    回家的时候 还来顺便玩玩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7 12:54
  • 签到天数: 74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5-2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有什么用?又有几人能做的道? 32# ehmw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5-29 13:4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2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年前的老旧题目了,螃蟹删帖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20: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认同,父母留给你一套大房子,虽然老点残点,好歹也是个房子,你自己没实力买新的,又不肯好好修缮,就这么继续住着,某一天,瓦片掉了,砸到了人了,你难带怪你父母不该留给你这套房子?
    历史的沉淀你改 ...
    行天 发表于 2012-5-23 11:01

    关键是房子破了没人愿意动手修啊
    5000年来的愚 民政 策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镀彩者,这些人才不愿意清除这些沉淀,而其他人从小受影响想到的也不是如何变革、如何实现民 主,而是想着如何往上爬,然后自己执行愚 民政 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23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你们继续大鸣大放。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5-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ampire 于 2012-5-24 10:31 编辑

    去了次意大利
    這個國家統一了沒多久,當然比PRC長
    對外打仗老是輸
    甚至於一槍不發就投降
    很簡單
    這是熱愛生活的民族
    沒人願意去為了政府乃至統治者這樣抽象的東西去拼命
    在NAPOLI混亂骯髒的街道上,人們自由的在大街上擁吻
    懶散而悠閒
    在米蘭以開國元勛命名的回廊裏,是奢侈品商店
    大概沒人會熱衷於談論愛國之類的話題
    即便談到政府也只是當作娛樂
    各種行業(我們稱之爲黑社會)很好的管理了商業活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指鹿为马
    黑白颠倒
    何为公正
    何为公众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

    理论
    永远的不一致
    。。。。
    何况国家机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到“契约论”,这个与“政府”这个词语更相关些。 国,除了正文氵台性,还有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

    深夜幽灵君:
    请教,你是从何角度认为,“契约论”是在更相关地讨论“政府”,而非“国”?
    正文氵台性、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是同等重要的,抑或有权重不同?
    谢谢。

    crab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3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抱歉,契约论上溯到伊壁鸠鲁开始,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随之至今日,谈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权的来源。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国乃契约,主权来源于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体。如果这个个体不是自由平等独立的,他不可加入契约。一个加入契约的个体,必须是本来的或被迫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让渡自己的一部分私权于以建立共同的主权。
    而政府只是主权的信托。
    自孟德斯鸠一脉而来至今,主权分割理论一直被深化实践中。三权分立,立法、裁判和执行。政府只是替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打杂的,一个社会必要的祸害。
    且不论“契约论是否讨论公民和政府的契约”是否是真命题,请问,分享主权的三分之一者,哪来的资格去和主权主体订立契约?
    因为契约,只能是平等个体之间才可以订立。否则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
    如果政府可以和公民订立契约,那么政府的存在必须是先验的,政府的权利必须是天赋的。因为契约的另一方,人的存在是不需要论证的,人的权利的天赋,是现代公民概念的基础。
    一届政府解散了,契约便作废。新一届政府必须重新订立。
    但很显然,事实不是如此。宪法是立法机构决定的。公民的纳税义务,是宪法决定的,但立法机构和立法权,都不属于政府。
    税收也不是公民用以购买的公共产品的。而是责成政府去制造公共产品。而这种公共产品,必须是自由市场中的实在找不到供应方的产品。纳税义务首先对应的是,应该是选举权。
    契约,不是人与国,也不是人与政府,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因契约而生主权,主权建国。主权者选择或自行建立一个机构(政府),将主权的一部分信托给这个机构,去执法和采办公共产品,以为主权者全体服务。
    谢谢。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努力工作,
    多赚点钱,
    给家人一个幸福的生活和未来,
    少扯这些没用的忧国忧民。
    九歌 发表于 2012-5-30 09:05

    感谢九歌君犬儒式的循循善诱。
    非我忧国忧民,而是参演完的两场民主大戏,迫使我开启了通向理性世界之门。
    谢谢。

    crab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3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评论再回头认真地看了螃蟹的主体文
    个人以为,国不能算是契约,政府才是
    国顶多是一个有着类似的文化传统,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饮食方式的人的大集合的代名词
    顺从上述的定义从自由的角度来说,我同意可以不爱国,因为我有更换我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的自由,仅仅是出于自由的选择而不是契约的利益不公导致的选择
    当然这种自由以不伤害他人利益为前提,如果与他人利益存在冲突,那自由必然要付出代价
    螃蟹后来说的中国的文化所导致体制上的无希望,想请教,是否有改变的方法
    一直很奇怪西方文化能从城邦发展到民主,为啥中国就走不上这条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3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其一、关于政府,你只需简单地说我们的区别,你说的是广义的政府,而我指的是狭义的政府。这样我就懂了。对此似乎已无需展开。就广义政府而言,你的定义是正确的。
    其二、国家并不仅由契约产生,这是对的。但我第一帖只在讨论国家的正文氵台属性,无意扩展到宗法血缘文化等领域。所以我们的观点之间并无交集。当然,我感谢你丰富这个帖子的内容。
    其三、我提供,或可以说只是转述的,是法哲学领域业已存在的契约论的观点。
    有两个问题相互关联:1、主权问题都会被追溯到国家起源。2、也包括国家建立后,新的个人加入某一国家中的行为。
    伊壁鸠鲁第一次理论性地指出,每个人的利益出于为了免于同样自私的其他人的侵害,最好的办法就是互相之间达成默契:不损害别人,也不受别人损害。这就是说,人们为了“避免彼此伤害和受害”,共同加以约定,才组成了社会和国家。“公正不能独立存在,而是相互约定而来”。国家和法律乃作为有利于人们之间交往的一种契约而产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五至七章,同时回答了这两个问题。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一个个体新加入契约,则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契约而成的整个集体。而第三卷第一章政府总论提到,人民服从于政府是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对不是一种契约。完全是一种委托和任用。

    当然,关于国家和政府的来源,除了契约论,也有很多其他的理论,功利主义中个各个流派,社群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等等,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而你本人对于契约或国家有其他的看法,或许可以冠以其他的理论名称。对此,我今天来不及做更多的陈述。
    我只说明了一点:以法哲学领域业已存在的契约论的观点就是,从正文氵台属性来看——国家是人与人的契约、政府是主权的信托。当然,主权存在之后,就演变为个人与主权者的契约。
    谢谢。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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