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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3-8-19 0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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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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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tt 于 2013-3-10 15:53 编辑
首先,这种罪好像是要会提起公诉的,就算收买原告也没有用;
其次,对所谓“找工作。解决北京户口”的“羡慕”,对受害者也是一种侮辱。就算您真的想,李大少也不一定能看上您;
再次,这种风口浪尖上,或许李家人会顶风而上到处活动,但是恐怕没有几个人会不顾自己的正文氵台生命去遗臭万年;
最后,所谓“76人律师团”尚待商榷,某博文中所谓的“法律大学”查无此校。
最后,希望诸位成年人阅读、转载、讨论此类爆炸性新闻时多用一些自己的脑子,别被人利用。如果真想对此事有些正面的督促作用,就不要做这些幼稚的举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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