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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砍伤5名乘客 中学生徒手夺刀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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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vicooo 于 2014-6-5 18:59 编辑

http://auto.sohu.com/20140605/n400463429.shtml

具体内容自己点进去看。
我就想问一个问题,一个中学生可以制止一个持刀的歹徒,为啥麦当劳里五六个年轻人却不敢上前制止一个拿着拖把杆子的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小孩胆大不计后果、这属于愣头青。

    点评

    也不算愣头青,被砍了当然要反抗了。不知道最后能不能认定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4-6-6 17:19
    回楼下的点评。因为见义勇为受伤,这个全班前10名的孩子已经无法参加今年的高考了。人生轨迹从此改写。 我不得不感叹,在兲朝见义勇为的代价太高了,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孩子。  发表于 2014-6-6 15:56
    请问什么叫愣头青?一把菜刀能砍成什么样?如果不夺一车人什么样?那么小的空间?拼着夺过去至少能好些。  发表于 2014-6-6 09:27
    你怎么又换头像了  发表于 2014-6-5 22:1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5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 祂 还小 。。。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6-5 18:5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08:40
  • 签到天数: 22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6-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弄死就弄死,见义勇为、自卫加未成年光环
    小子好样的

    点评

    一把菜刀砍死人只能是流血流死吧?人都会护住要害的  发表于 2014-6-6 09:2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16 15:25
  • 签到天数: 204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6-5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说明应该有更多的未成年人来见义勇为,而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成本太高。

    点评

    因为见义勇为受伤,这个全班前10名的孩子已经无法参加今年的高考了。人生轨迹从此改写。 我不得不感叹,在兲朝见义勇为的代价太高了,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孩子。  发表于 2014-6-6 15:57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等着看看更多的人秀下限。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2-27 00:20
  •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6-5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在随时能逃走的地方和在车里无法逃走完全两码事。夺刀夺棍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网上说得自己是多么有血性一点意义都没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5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河 于 2014-6-5 19:30 编辑

    我是来放炮的
    因为论坛里有些风气确实让人BS不吐不快

    先普及几个常识
    刑法里所谓的防卫,潜台词是通过给歹徒造成危害来制止犯罪
    法律无非罪与罚,有危害,然后才有惩罚
    但这个学生显然没有给歹徒带来任何人身伤害,也就不存在用刑法或任何民法来问责他的可能性,距离“正当防卫”还有十万八千里
    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情

    好了,回到重点
    再来看我们论坛里热烈讨论的正当防卫的关系
    只要一提救人或者抓贼,就开始往“正当防卫”上扯
    即使反复提醒,仍然有很多人情绪激昂地往这个方向跑题
    反映出来的普遍心理是:只要遇到事儿,就一定要弄伤弄死对方/要报复/反正我有刀/我练过/等等

    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这样嗜血冲动的人,和歹徒/僵尸基本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差别啊
    只不过有人碰巧在本坛有ID, 而歹徒则不上本坛罢了

    我们应该庆幸还有法律和道德来约束这些“防卫”行为

    以前论坛上多次有过该不该吃人,该不该抢劫救济等等的讨论,还有公开歌颂民族迫害的主,这些其实性质都是一样的。
    在这个版面参加讨论的TX,并不代表TA的价值观就一定和生存狂能划上等号,很多人真的算不上生存主义者。


    点评

    莫气了,银河兄,这世上总是有有卵子的人和没有卵子的,没卵子的凭空长不出卵子,没必要纠结,何处何时都是如此,希望有卵子的护好自己的卵子便是  发表于 2014-6-10 10:50
    既不伤人 还能制止持刀歹徒 高手哇 有几个人能有这个自信?  发表于 2014-6-9 12:57
    银河兄你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吗?  发表于 2014-6-5 23:21
    如果这个同学挂了你们怎么说?  发表于 2014-6-5 23:20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8-3 11:45
  • 签到天数: 4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5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現實啊
    未成年的成本小
    台灣黑道都是找未成年的小弟去做壞事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3 18:43
  • 签到天数: 31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6-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wsk228 发表于 2014-6-5 18:59
    这说明应该有更多的未成年人来见义勇为,而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成本太高。

    未成年人还没有老婆和孩子,未成年人还没有经过多年打拼得来的地位,未成年人也没有多少家产,所以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成本最低,就算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或者误伤误杀无辜者,也不会被判死刑。相反,成年人的成本较高,法律成本也高,你扔个砖头打坏人也怕扔偏了砸到无辜路人。
    另外,行凶的地点也决定了旁观者的想法。比如在行驶的车或者飞机里,旁观者也无处可逃,搞不好就车毁人亡或机毁人亡,所以里面的旁观者救别人也是自救。招远麦当劳就不一样了,歹徒没有把门窗堵住,也没有说你们一个都跑不了,反而说谁管谁死,言外之意就是没你们的事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5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本来就不合理,没拿那份钱没有义务管这些闲气杂八的破事。

    点评

    说得邪气凛然、正气不侵,佩服!  发表于 2014-6-10 23:17
    说得邪气凛然、正气不侵,佩服!  发表于 2014-6-9 14:08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6-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好了,虽然都是些不太光彩的事,.......我记得我20岁左右的时候,我敢拿着个灭火器和两个兄弟一起和一帮湖南混混对峙. 开机车我敢开一百公里时速从国道那飞驰到佛山,有巡警追我,我还敢跑,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被交警抓到的时候,还会和交警对着骂.

    现在想回来,我觉得我那些年真的是很2逼~没有出啥大事已经是绝对的幸运了. 今年我35岁,基本做每件事都会谨言慎行,开机车的话,30公里已经是我的极限了,一般就踩着20公里左右,单车都轻松超我.比起年少的2逼时期,我感觉我怕死了很多.要是像例如说公交车砍人这种事,发生到我身旁的话,我还是那句,可以带的了家人跑开的,我肯定第一时间先带家人跑开先,跑不掉,有可能会伤害到家人的,我肯定上去反抗捅贼先.要是无家人,我自己又可以跑的掉,然后车上又没别的人有意思要反抗的话,我肯定不会首先上去,还是逃跑的机会比较多.

    当然,要是时间退回到20岁左右的年龄左右,我估计当时的我碰上这种事情,会是又害怕,又兴奋,找东西上去砸贼人的头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2 14:18
  • 签到天数: 36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见不平拔刀相救!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下线一次又一次的被中国老百姓无情的突破。
    感谢银河兄的仗义执言。你这样的人虽然少,却是中国的希望。可悲的是希望越来越少了。

    点评

    dz同学 总要发问别人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么,潜台词是你非常痛恨见义勇为么?dz=盗贼?  发表于 2014-6-10 10:52
    老百姓一百次见义勇为也比不上法官一次南京老太  发表于 2014-6-9 12:58
    楼主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吗?  发表于 2014-6-5 23:23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2-11 08:36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6-5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不出除了精神病和混混还有什么人会 无缘无故砍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2 16:21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吗?人生在世怎么也能碰到过几次该出手的时候吧,你出手了没有?

    点评

    中文是你发明的么,不是你发明的,你瞎用个啥?  发表于 2014-6-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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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dzdz 发表于 2014-6-5 23:25
    楼主你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吗?人生在世怎么也能碰到过几次该出手的时候吧,你出手了没有?

    这个问题你先问问你自己吧。

    点评

    你还是没有做,呼喊有个p用,自己上才行,期待撸主的壮举见诸各大新闻媒体的首页  发表于 2014-6-6 15:53
    不要混淆,自己做不到就别在那里大言不惭  发表于 2014-6-6 15:5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没什么可自豪的,冷眼旁观也没什么可自责的,难道还不许胆小怕事。

    点评

    突然有种感觉,要是胆小怕事的脑袋上都贴个标示就方便了,有暴力倾向的便可以随便抓个有标签的胖揍,而不用想那么多费神挑软柿子,mark一下,此处有软柿子一枚,哇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4-6-10 10:4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5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kuma5555 发表于 2014-6-5 20:04
    见义勇为本来就不合理,没拿那份钱没有义务管这些闲气杂八的破事。



    一会儿正当防卫一会儿见义勇为,能不唱(chui)高(niu)调(bi)吗
    见义勇为的前提是你要冒受伤的危险
    正当防卫的条件是导致歹徒造成死伤
    那么,在麦当劳殴死案中,妇孺有难,男人们出手拉一把,究竟需要他们承担多么巨大的风险?……
    这么好的俩词儿都被你们随口用烂了,跟PSK,BOB一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6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河 于 2014-6-6 00:41 编辑
    dzdz 发表于 2014-6-5 23:25
    楼主你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吗?人生在世怎么也能碰到过几次该出手的时候吧,你出手了没有?

    你先弄弄清楚嘛叫见义勇为

    给老太太让座给孕妇打伞把打女人的棍子抢下来把被车撞伤濒死的小孩救起来,这种抬抬手就能做且不会给你带来损失的事情,不叫见义勇为

    作为年轻力壮的男子,大家是社会上生存能力最强的人群,也是最不需要应急救助的年龄段,你们混这版整那些个打火棒bush刀之类的东西,纯粹是浪费时间

    你又打心眼里不希望拿出来给真正需要的弱者用,所以被周围人当成怪物也确实不意外

    点评

    银河老兄你说撸主的这个例子不算见义勇为吗?夺刀不算见义勇为?  发表于 2014-6-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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