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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oo

(转帖)PSk人士需要知道的一些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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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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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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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7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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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20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可是好贴呀,要仔细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加害方的武器,能力远不如你时,如对方空手抢劫,你持刀等凶器,在使用正当防卫造成对方杀伤时,你要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又如,街头混混意图强暴女陆战队员,惨遭咔嚓,成了tj的情况,女方是要担责任滴~~~~防卫权的给予,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即包括加害方也包括受害方,当受害方的防卫给予加害方的伤害超过一定限度时,加害方反而成为受害人,原先的受害人将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


    不管是女陆战队员还是未成年的柔弱女孩子,不管是街头小混混还是男陆战队员,只要是意图强暴,并且正在实施過程中(不是强暴過程中,是试图强暴的過程中),女方就获得了无限防卫权,别说咔嚓了让对方成了TJ,哪怕把对方彻底打死也不用负任何责任。

    我很怀疑原作者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我觉得任何一个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都不应该出现这种错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句:你手里有没有刀,和你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是两码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本不能扯到一块去。
    正当防卫,是对个人人身权利如健康权生命权的自我救济
    手持刀具,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侵犯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完全是两码事。
    出现过用管制刀具反击至抢劫者一死一重伤的,被侵犯者根本没有被起诉。
    哪怕你是彪形大汉手里违法持木仓,对方体形瘦小赤手空拳,但只要是他正在抢劫你,你就可以用木仓反击,打死也没关系,因为你这时有无限防卫权。当然事后你怎么向JCSS解释手里的家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无限防卫权,说宽很宽,说窄很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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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TC这种DCTZ的国家FAZHI就是一个很虚幻的东西,呵呵,尤其是每次看到电视上有专家或GUANYUAN就我国存在的某些问题发表看法的时候,我都心惊肉跳,这些人总是习惯找国外发达国家的所谓先进做法,来支持他自己的看法,他完全不了解这个国外的所谓先进做法其实是社会各方角力和妥协的结果,最大限度的平衡了各方的利益的一个点,虽然这个点看起来偏左或偏右一点。然后专家就说了,既然那个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偏左的,那说明那个方向是对的,发达国家偏左一厘米,那我们也偏左一厘米,或干脆就一步到位偏他个5厘米彻底解决问题。其实因为没有ZHIHENG,偏来偏去都只往有利于DCTZ的方向偏。于是没多久,TC就颁布了某个据说征询了多方意见参考了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法律。于是我们又淡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过有些东西接受,有一些保留 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zc.net.cn/

    楼主说的还算中肯。

    不过有些事情呢,需要灵活变通,比如真遇到歹徒了,虽说三十六计走为上,但是如果无路可走非干不可,宁可坐牢也不可被他捅。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TC这种DCTZ的国家FAZHI就是一个很虚幻的东西,呵呵,尤其是每次看到电视上有专家或GUANYUAN就我国存在的某些问题发表看法的时候,我都心惊肉跳,这些人总是习惯找国外发达国家的所谓先进做法,来支持他自己的看法,他完全不了解这个国外的所谓先进做法其实是社会各方角力和妥协的结果,最大限度的平衡了各方的利益的一个点,虽然这个点看起来偏左或偏右一点。然后专家就说了,既然那个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偏左的,那说明那个方向是对的,发达国家偏左一厘米,那我们也偏左一厘米,或干脆就一步到位偏他个5厘米彻底解决问题。其实因为没有ZHIHENG,偏来偏去都只往有利于DCTZ的方向偏。于是没多久,TC就颁布了某个据说征询了多方意见参考了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法律。于是我们又淡定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钱案,还法治?赤裸裸的暴力,屁民还是准备点东西自卫吧,你可以不为他人维权,但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为你的妻儿奋死一博。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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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potop.net.cn/

    ”出现过用管制刀具反击至抢劫者一死一重伤的,被侵犯者根本没有被起诉。“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在彼时彼处没有被起诉,换一个地方可能就会判刑。举一个实际的例子,去年河南知名驴友“老土豆”在阻止一醉酒之人随地大小便的时候,和那人发生打斗,老土豆用随身携带的壁纸刀将对方划伤致死。事发后,被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逮捕、起诉。虽然最后在网友的声援下,只被判缓刑。但是长达数月的牢狱之灾、巨额的民事赔偿,都令人难以承受。各位刀友遇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别滥用手中的爱刀。
    附:老土豆的感言http://bbs.dahe.cn/bbs/viewthrea ... =%C0%CF%CD%C1%B6%B9
    感恩——老土豆顿首拜谢大河众网友
    愚老土豆,突遭无妄之变,身陷囹圄。当此时万念俱灰,黯然神伤。每每对壁,既怨己鲁莽过失,又叹公序良俗不复,幸的大河众网友深明大义,奔走呼吁,慷慨解囊,安抚亡者家属,为土豆子女思虑安置。众人义举,令土豆感激涕零。今土豆得缓刑脱出囹圄,实司法之公正,亡者家属宽容,诸公之厚情高义也。土豆虽结草衔环亦难以报之万一,大恩不敢言谢,惟铭感于心,容当后报。祈愿诸公福泽绵长。
    诸公为此事捐赠之款项,已悉数用于补偿亡者家属,此举于土豆迭遭横祸、身家俱弊、茕茕子立、形影相吊之际,诚为雪中送炭。然土豆何德何能,蒙诸公厚爱,心实难安,故一俟元气稍复,自当将该笔款项,以所有捐款人之名,悉数回馈于小小图书馆之用,以不负诸公扶弱行善之美意。
    中原兹地如燕赵,古称多慷慨悲歌之士,行侠仗义之人,苟慕义强仁者皆爱惜焉。或谓今世风日下,难复见昔日屠狗者,然以诸公之善举,乃如今不异于古人之相与。俯仰一世,得诸友任侠如是,实乃土豆人生之大幸,夫何求右军有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经此一劫,土豆于世情更生许多感慨,余生惟愿于诸友多行善事,寄情于山水之间,终老于岩穴之中。


    老土豆顿首再拜。


    庚寅年八月初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1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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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不公平造成犯罪率大幅上升僵尸横行!铤而走险的人越来越多了!楼主的建议没啥错的,不过完全照办会不会造成坏人总能找到胸器,好人只能赤手空拳?没人愿意找事,可是事到临头,跑又不能跑的时候咋办?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8 21:1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0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mabb.cn/

    前两天听说GA还在收保护费,对TC偶是无语了!求人不如求自己!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AC米兰 执行 屏蔽帖子 操作。
    楼上的太极端了!哪怕是碰上越狱的罪犯,如果他没有对你实施侵害行为,你把他搞死了,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每个个体来讲,最大的威胁不是个别罪犯,而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在任何正常的人类社会,都不会允许公民个人行使执法权力的。对私刑也是要给以制裁的。另外TC不允许个人持木仓,遇到危险,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即使是正当防卫,也会因个人非法持木仓,要吃牢饭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主发这个贴,目的很明显,企图以法律恫吓人们做顺民。其心可诛。一句话,中国的法律就是狗屁,一文不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c米兰,你有神精病,扣我这么多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ac米兰,你有神经病,扣我这么多分???,起码让我发个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都怪你讲话太直接呀兄弟,适当的委婉一下是有好处的。
    话说AC米兰版主还给我加过30分的。
    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0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ianshen360.cn/

    31# hoo

    中国是非判例法国家这谁都知道。
    您所说的案例我并没有听说过,但是从您的描述看来,“老土豆”是在与对方发生争执后用刀将对方划伤致死。
    而死者在之前似乎并没有对“老土豆”进行不法侵害的意图吧?也没有主动对“老土豆”进行不法侵害吧?更没有杀人QJ抢劫等行为吧?
    那为什么“老土豆”的行为会跟正当防卫扯上关系呢?
    双方因为一件小事产生争执最终发展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属于非常常见的吧?
    无论案例中这件小事是阻止对方随地大小便,还是阻止对方骂人,还是阻止对方干点其他的什么,有区别么?
    无论案例中的双方是著名驴友,还是国家干部,还是一个乞丐,有区别么?
    这件事,跟街头两个陌生人因为看着不顺眼打起来最终死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只不过,两起案例,一个是一文不名的普通人,另一个是国内知名的驴友而已。
    所以,私以为,"老土豆"的事件,不能称作是正当防卫权被国家公权力侵害,反而应当认为是公众舆论影响司法公正才对。
    我仅仅是就事论事,对事情也没有详细了解,仅仅从31楼这位兄弟的描述中得知,并无不敬之意,我对于“老土豆”制止对方随地便溺的行为,是非常赞赏的。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30 21: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yyes.cn/

    “所以,私以为,"老土豆"的事件,不能称作是正当防卫权被国家公权力侵害,反而应当认为是公众舆论影响司法公正才对。”支持楼上的观点。中国的司法受到太多法律之外因素的干扰。其实就“老土豆”的案例,如果同样的情形,受害人是“老土豆”,案件的结果绝不会是判个缓刑这么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各国政府的施政方法,不约而同地都有一个特点:逐渐剥夺居民生活里的独立自主性,并把这些功能纳于政府的控制之下。
    例如,在早期的人类社会里,各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要靠自己来保护。居民自己携带武器,自行练习防身自救的技术,譬如骑射、格斗,或者聘请有能力的人来保护。而到了现代社会,政府已经基本上剥夺了居民进行自我保护的权利,收缴了几乎所有的武器,而把保护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交给了服务于政府的警察部队。“
    注意:无论你如何称呼这些警察,他们都只是为政府打工的工人而已,属于市政服务的一部分。
    警察是政府剥夺了城市居民的自卫权力以后,雇用来维持秩序的市政工人。所以别完全指望他们,凡事还是要靠自己!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23 16:56
  • 签到天数: 132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2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叹啊,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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