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6
注册时间2008-12-12
参与分
技术分
精华
该用户从未签到
|
自今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只有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才能免于征税,否则将依法征收进口税。
门槛提高,免税额从500元变为50元
新规只有短短四条规定,却蕴含着“大文章”。昨天,来自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海关关员为市民们一一解读。
新规较以往有两方面大变化:一是将个人邮寄进境物品的进口税免税额由人民币400元(寄自港澳)、人民币500元(寄自港澳以外)改为人民币50元起征。二是对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的条件由“单件不可分割”调整为“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而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邮寄进境物品,一旦被定性为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并且,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限值,将予以退寄处理。
个人:大部分进境邮递物品需征进口税
新规的实施对广大市民带来怎样的影响?海关关员说,最直接的一个影响是,新规将对进口税起征点大幅下调,从500元降到了50元,这意味着,大部分进境的个人邮递物品将需要依法征收进口税。举个例子,目前,奶粉等食品类的税率最低,为10%,邮寄价值超过500元人民币的奶粉就要向收件人征税;对于税率较大的物品如化妆品,税率为50%,物品价值超过100元人民币也必须要征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