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狸小路

争议妥善解决。谢谢。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10:0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神叨叨的滨滨 发表于 2014-7-4 09:07
    小路啊,我说了,我只鉴真假。其他不参与。如果你要怀疑别的,只会让你更孤立。

    ————傻逼已经报警了,你也逃不脱干系,还是赶紧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凶器吧~~~


    凤凰装备 岩钉.jpg

    点评

    这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发表于 2014-7-4 13:26
    手刺看着挺顺手,给个链接吧漏勺脸~  发表于 2014-7-4 10:38
    教主法力无边  发表于 2014-7-4 10:15
    哈哈--神神叨叨完了,你那么多刺怕要没收了,赶紧发给我代你保管吧--  发表于 2014-7-4 09:31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devilphenix + 1 同意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8-3 11:45
  • 签到天数: 4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淘宝7天退货条款是指无条件退货吗
    如果是的话
    只要买家能保证货品原封不动退回    那卖家理亏
    可是即然买家的  预定下家  都能说看了不像部队中的货色   表示物品必定被拿出来过   都把玩过了谁能保证不是二手货   买家二手货还想退新品的价格   买家的直系亲属是不是 当  差 的   买家还想有人格的话就不能这么无耻

    淘宝7天退货条款是指无条件退货吗
    如果不是的话
    那就要买家与卖家协商了
    买家想退货首先必须保证货品原封不动   都把玩过了就无法保证原封不动   那就变成二手货啦   二手货想退货是一定要被折价的
    其次买家要有正当理由让卖家接受   即然卖家在出货前的联系工作都能让买家满意   而货品到手时买家也同意品质如卖家所描述   那买家还想用什么理由退货   何况还是当二道贩子   


    个人感想
    没有诚信当什么倒爷
    当贼还先喊捉贼
    没下限的人不管读了什么做出来的事还是没下限
    差别在于有读过书的干出来的事影响会更大
    比如   茶摊  又比如   刀友论譠

    点评

    读书读得残缺不全+智商不入流+道德无底线=???  发表于 2014-7-4 09:59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6-3 13:3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报警了,还有什么可说的?还论坛个清静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8 19:11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无损不假,到手卖不出去就想退?扯什么客人淘宝退货消费者权益报警?
    楼主帅小伙大老爷们一个敢不敢有点担当?
    一定要为包烟钱把自己搞得娘们一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8 01:21
  • 签到天数: 7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ankeke 于 2014-7-4 12:15 编辑

    算了,没意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9 00:31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装备 发表于 2014-7-4 00:14
    退你妈逼!

    ————坚决支持向当地派出所上缴凶器!

    我操!!!!!!!!!!!
    育空河大哥回来了!!!!!大哥我好想你!!!!!!!!!!
    每次论坛乌烟瘴气的时候,都特别怀念你!!!

    点评

    你也看出来啊  发表于 2014-7-4 11:2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8 01:21
  • 签到天数: 7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啦,楼主,您老也累了,也该TM歇歇了。
    现在只剩您一力支撑自说自话唱独角戏了。
    我已经吐得一塌糊涂抬不起头来了,
    估计其他刀友也好受不了哪里去。
    求您了,让我们缓缓劲儿吧,行吗楼主?
    我求您了!您老行行好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9 00:31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狸小路 发表于 2014-7-4 08:59
    结论:

            论坛以交朋友为主。做生意为辅。即便生意不成仁义在。为了做买卖伤了和气,动用社会关系 ...

    楼主你这结论写的狗屁不通啊,重写一份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8 06:25
  • 签到天数: 341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7-4 1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超级组 于 2014-7-4 12:04 编辑
    niankeke 发表于 2014-7-4 10:09
    行啦,楼主,您老也累了,也该TM歇歇了。
    现在只剩您一力支撑自说自话唱独角戏了。
    我已经吐得一塌糊涂抬 ...

    呵呵.

    点评

    实在是为楼主他老人家着想啊,怕他老人家给累出个好歹的  发表于 2014-7-4 11:4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1 16:20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LZ开始是辅垫博同情博站队,慢慢的事儿理清了,有人站出来评论LZ不当时,也有些表现激烈的。
    这时LZ怒了,自称一个人在战斗。
    好吧,我喜欢看热闹,特别这种“群殴”。有人说天在做人在看,别把我们当猴耍,哥们,看看自己有没不当的地方,别心理那么黑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1 05:26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觉得500块能搞到168楼那些军刺么 别BB了 快闭嘴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0 19:36
  • 签到天数: 8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河边柳 于 2014-7-4 10:46 编辑

    这个帖子刚贴出来不久,前面几十个回帖几乎都是骂卖家的,现在形势完全相反了。

    都报警了,弄不好,这个论坛就得封闭了,现在这种形势。

    点评

    放心吧,他那点儿胆量还报警呢,当警察白痴啊,随便问两句就问出缘由了,拿着56刺说别人骚扰他。。。。  发表于 2014-7-4 11:13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1-27 15:5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lz说报警是短信烧扰,但我突然想到以后谁交易出问题而报警,一查卖家,那所有买过刀的兄弟们不都等着被查水表。妈的,交易记录地址手机齐货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2-27 21:01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是咱们这些看热闹的瞎起哄事情也不会到这个地步。
    都自我检讨吧。楼上几位,别再站在道德高点上指责别人了,玩这个东西,谁都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如果有一天你也遇上这样的事,偏激了。我们也这样对你?

    这事,双方有双方的责任,不管东西是不是正品,买卖自由是双方对等的权力。没有好好沟通,这是要各打50大板的。小路要检讨下自己的方式,无眠也要改变一下沟通的态度。大家各让一步,完事儿。

    你们这群没事围观的,莫要再说什么了。真要是把论坛都牵连进去,拔出萝卜带出泥,有几个是没事儿的?恐怕三分身和其它站都要受牵连。

    你们可以正气凛然的说不怕什么什么的,请把您的正义感用在生活中,莫在这里逞英豪,当键盘侠。。

    好了,大家都散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3-5 16:5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失望费”,三个字的图片,没有的话XXXXX楼主,我只对“失望费”感兴趣。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9 21:21
  • 签到天数: 247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7-4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斗法师 于 2014-7-4 11:37 编辑

       居然报警了。。。我认为楼主这些作为已经让我们看得很清楚了。  交易纠纷也是有着原则和底线的,买家不应该对论坛大部分人给出的鉴定意见视而不见,既然货被大部分人认定为真,那么你就不该胡搅蛮缠的要求“无条件退货”。卖家在无过错的情况没义务为你退款,更无所谓全额退款一说。何况你自己应该清楚买卖管制物品被警察发现对于买卖双方意味着什么,虽然你报警这事不至于说像“瘾君子报警说毒贩的粉不够纯”那么严重 ,那也相差不远了。这事如果引起更多的麻烦,应该说主要是你挑起的。因此引出的连带责任你要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我不清楚楼主遭遇那些事算是恶作剧还是什么,我只想说无论干这些事的人出于什么目的,你们起到的只能是反作用,将整个很清楚很简单的事情弄得更复杂。 有理也要有分寸,不要弄得自己没理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00:05
  • 签到天数: 14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LZ要真是报警了 那你就等着被众人唾弃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12 15:3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越辩越明,刀友眼睛都雪亮。
    心里都有数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6-5 11:37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失望费”贴出来,这才是这次交易的问题所在,这刺真假很好判断,把照片也发上来,别就吃饱了没事情胡扯,大家都要讲证据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6-5 11:37
  •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照片了,是真货,买家心理有问题,把这帖子删了吧,真没事找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