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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狸小路

争议妥善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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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16 20:40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3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全程始末,lz做法欠妥在先。

    点评

    我也这样觉得  发表于 2014-7-4 22:33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3 2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发帖打自己脸!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6 13:1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3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站着 发表于 2014-7-3 23:08
    刚回家一看事儿全然不是说的那样啊……

    我这回真是嘴急了,实在对不住。


    你自己抽脸,下不了狠手,,还是偶代劳吧..{:5_192:}

    楼主的确不太地道..退货的理由立不住脚..换谁都不愿意退..

    如果是自己功课做不足,,不喜欢,要退货,还好点..卖不出而退货,,这算啥?


    点评

    你丫抡着小丁丁好意思说代劳!抡到脸上就是重伤啊!  发表于 2014-7-3 23:2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2 09:48
  • 签到天数: 337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7-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午看了就知道什么个情况,晚上回来一看果然如此。
    为了50块钱发了3个帖子,一步步引导舆论走向,也是炫酷的不行。
    现在卖家跟你刚正面了,反而扯到如何退款上面。
    现在人家刺刀是真的,所谓的“失望费”是杜撰。你怎么补偿卖家名誉损失?
    自己BT 9900的报价,听说还报过1W2的,现在反倒让500块钱的59难住了?倒爷做的也太失败了吧!
    以后卖刀难道得看积分和注册时间来?14年的小白就该挨宰,混个几年刀友才能给个正常报价。宰了白宰,宰不到没关系,退回上家嘛!互相串货嘛!不给退曝光嘛!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9-18 09:19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楼主的头像我认识,跟我不是一路人,所以也不打算评论。至于无眠吗。。。。完全没印象(本人脑子不好使),说句公道话,把人家具体地址贴出来确有不妥。不过,说句主观的要是我我也不给退货。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你们谁都肯定也都臊着对方。要我说李小璐同学你就用您的嘴皮子再把它出了手不就行了。无眠服个软承认下公布出人家的地址是自己的不周到,就让这个笑话早点结束吧。越闹你俩就都越丢人。

    点评

    那边都在论坛威胁报警了还有啥不能公布地址的?我到觉得这是好事,谁以后还敢跟这人做生意?生意没做成再给自己玩进去  发表于 2014-7-4 09:01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2-27 21:01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3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之前说的有些话过于片面了。问题的起因很明白,楼主想要转卖东西给别人,于是向无眠进货,但是由于双方购通过程中的细节描述不清,没有就产品的产地和退换处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在退货的过程中,由于双方的沟通不畅,产生了一定的分岐,于是才有了举报和发贴这件事。。
    楼上诸位,大可不必骂楼主的倒卖行为,如果没有流通,甚至无法形成人类社会。无眠的货也不是他自己生产出来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转卖行为并不可耻。
    无眠兄在提出退还450时,已经表示接受退货的协商,但是就费用问题没有和楼主详细说明。从广州到郑州的邮费,保价费,累积大约是多少钱。应该告诉楼主,那么,在运输成本扣除后,余额费用做为补偿,相信楼主能够接受。
    说到投诉,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刀友会动辄以投诉,举报相威胁,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掌握别人信息的同时,别人也掌握你的信息。会不会是存在双方不畅引起的纠纷?对于TAOBAO买家而言,在无法沟通的前提下,投诉是唯一解决之路,当你们BS别人的行径不入流时,请先检讨自己的做法是不是带给别人误解,逼迫别人做出过激的行为??

    还有楼上地域攻击的,我觉得真没必要这么做,您完成可以抨击楼主的个人行为,没必要带上一票人。像您这样的做法, 如果别人回敬您的时候也展开域攻击。。这就没完没了了。个人行为不能代表一个地区人群的整体素质,如果大家坚持这么认为某人的行为低下代表了某地人群的行为低下,那么您和您们就是最好的样本,生动体现了您和您的地区人群的低素质。

    向无眠兄道歉,我收回我之前的不当言论。

    点评

    中肯!我擦,补字数  发表于 2014-7-4 09:26
    兄的点评说的很对 只是那人觉得他在理 所以最后我也怒了。再说一次河南兄弟我也交易不少。都顺利结束。这个我第一次遇见,也算涨见识了。  发表于 2014-7-4 00:3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10 09:16
  •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小伙挺帅气,说话文绉绉,最关键的是对自黑学研究的很有一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帮××一看口风不对赶紧和稀泥以掩盖自己前面的发言,你们有脑仁吗活该你们吃亏。

    点评

    想多了,我直接把之前的评论改了个180度  发表于 2014-7-4 12:48
    哈哈哈哈,这话也是我想说的  发表于 2014-7-4 08:34
    尼玛逼急了小心我盗你头像!  发表于 2014-7-4 01:05
    我已经抽的口吐白沫了。怎么办。。。不得自己找补么。  发表于 2014-7-4 00:40
    幸好偶现在才看到这贴子,,要不然又得抽自己脸了.  发表于 2014-7-3 23:5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5 09:0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7-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事先在不同的板块发的几个铺垫贴、以及拍进照片的书本来看,估摸得出楼主的确是个心理学的爱好者。但是楼主用心理学爱好者级别的皮毛技巧来玩儿群众路线,玩儿砸的概率是百分之百。至于人品问题就不再絮叨了,大伙儿心里应该有数了。
    另外,我越来越赞同论坛管理层对这类纠纷问题的态度了,看似无为而治、甚至仿佛不作为,但其实是在简政放权,是在把市场经济的裁决权交还给市场,由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广大的坛民群众来厘清事实、作出判断、最终剩优汰劣,这真正是在削弱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强化市场客观规律的调节作用啊!你们和中秧的步调保持得高度一致啊!
    最后,我承认我在拍马屁,洗洗睡觉。

    点评

    兄弟您这**水平和思想觉悟,至少得是地厅级领导干部啊  发表于 2014-7-4 09:41
    这马屁拍的,也可能重管理员 这两天忙于年中总结,没空来管坛子的鸡毛蒜皮  发表于 2014-7-4 00:5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10:0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最后。我宁可把这刺刀上缴,被行政拘留,也不会让你舒舒服服坐享其成,故伎重演!

    退你妈逼!

    ————坚决支持向当地派出所上缴凶器!



    2.jpg

    点评

    等我先喝完这杯伊利舒化奶再看其他评论  发表于 2014-7-4 22:49
    这儿正吵架呢,广告商先去做喷绘,下次再上  发表于 2014-7-4 12:51
    这贴真是火了,惊现植入广告!  发表于 2014-7-4 09:06
    我日!你丫还活着!  发表于 2014-7-4 08:35
    这是哪出,我没看懂,谁给讲讲?  发表于 2014-7-4 01:04
    我靠!惊现植入性硬广告!!  发表于 2014-7-4 01:0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8 23:47
  • 签到天数: 153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7-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也好意思发这帖?先把自己的RP提上去,再来学心理学吧,卖家也无需纠结,就让其付双程邮费,退了得了,就20元扯扯扯,和这路人,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点评

    兄好 不是我不肯退 你也看到 有什么他不敢干的? 我怕的是他发回一节水管 那到时论坛兄弟们是支持我了,但淘宝就会退款。到时最多封他号,重注册下就回来了。倒不如给他50呢。  发表于 2014-7-4 00:37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4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一下午乍看到这个贴子,气得义愤填膺,什么无耻的失望费,什么红木拐杖,但多年的修养制止了我回帖的火爆脾气。
    现在看全了聊天帖图,这李小璐简直就是一个贱人。

    点评

    而且是贱人就是矫情那种  发表于 2014-7-4 09:05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12-11 01:40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么?赚差价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毕竟不需要投入,相比卖家的风险,lz简直。退货的原因和卖家无关那就得自己扛。50相比诚信算什么?!没有契约精神的你真的适合从事倒卖么?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7-31 22:55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请同学吃饭点了一道菜是大葱炒笨鸡蛋,菜上来了同学一看说:”虽然这菜也是大葱和鸡蛋做的,但是本人生平吃笨鸡蛋无数,这鸡蛋看着笨,其实不是“。遂推桌扬长而去。。我思索良久后,把老板喊出来说:”我兄弟说你这不像笨鸡蛋,但是俺也不能确定,这样吧。我出个调料钱,你给我把这道菜退了吧!“

    点评

    就是这么回事,说来说去,还是觉得楼主太幼稚,做事偏激。  发表于 2014-7-4 09:45
    太有才了您!  发表于 2014-7-4 09:42
    好形容,真贴切  发表于 2014-7-4 01:55
    非常贴切 有才!  发表于 2014-7-4 01:16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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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9-17 01:37
  • 签到天数: 38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4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顶起来,让更多刀友看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8 01:21
  • 签到天数: 7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4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眠 发表于 2014-7-3 22:02
    就是说你公布我姓名 电话是很正确的 我公布就不行对吧?
      你第一次向淘宝申请退货 没写什么违禁之类 ...

    无眠兄弟,早先你在帖子里说坚决不退货,我当时觉得你的理由站不住脚,就跟帖拍了兄弟你一板砖。看过所有聊天记录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当时没理解你的意思,实在是对不住了!就仨字:支持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5 22:14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4 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顶无眠兄
    说句很难听的话,希望同志们不要误会。仅是个别现象:
    之前跟某地某刀友交易过一件东西,以后快递地址只要是那里,概不交易

    点评

    桑心桑透了的节奏?  发表于 2014-7-4 09:4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10 16:54
  • 签到天数: 59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4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啊明明自己不对,还倒打一耙。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24 09:01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4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眠!我一个人。你一群人。我帖子一个人说。你帖子一群人说。你唆使你的利益集团。台上台下对我进行打击。用各种方法美化你自己的行径。转移混淆视听。

        张嘴河南人,闭嘴河南人。冤有头债有主!咱俩个人的恩怨!管河南人什么事情。瞧不起河南。看不上河南人,以一线城市自居对吧。那就别干那龌龊事。
       末了,扔下50块钱给我。你当我什么。给狗丢骨头是不是?你的东西不对,答应退款后问我索要“失望费”后被你名目为“劳务费”。果然是榕城第一大市,搅屎棍子用报纸包个里子。锡纸包个皮就要50块。果然是够让您劳累的啊!这样就劳务费了~
        论坛上嘴巴就不干不净,论坛下还勒令你的爪牙旁敲侧击,打击报复。威逼利诱。好言相劝。你招数不少!

       (请问你是用成年人的方式在做吗? 争端都是你在挑起!
      还有淘宝2手 不在7天退换之列。)

    这才是你本来面目。东西品质不对。为了规避风险,采用淘宝二手。处心积虑,想得挺美啊!瞧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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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太他妈丢人了,哥哥河南出来的,但是这种人从来没见过,奇葩  发表于 2014-7-4 17:36
    河南人的脸都被你丢光了,难怪全国都看不起你们河南人。  发表于 2014-7-4 16:25
    就是有你这种人,河南才被黑的  发表于 2014-7-4 12:23
    骂人不对。 不过,我也想骂你,艹  发表于 2014-7-4 09:47
    我也觉得挺丢俺们河南人的脸@@  发表于 2014-7-4 09:13
    河南人本没有不好,就你这种人渣句了,才圯河南人名声搞臭,真TM毛河南人的脸。  发表于 2014-7-4 08:56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24 09:01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4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眠!这是你发给我的“56军刺”吧。别不承认啊。我现在就上图。上面有你的“红木拐杖”订单号。
    下次拍照就不要修图。恨不得用天文望远镜拍照。


    大概看起来形制是对的。这也是当时购买的原因。因为品相极好。
    DSC0073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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